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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什么是民间借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民间借贷是发生在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根据上述规定...

  • [债权债务]民间借贷的利息规定

    民间借款利息的法律规定较为原则,至今为止已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息的有:《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债权债务]出具的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第一,两者的含义不同。借条是双方当事人在设立权利义务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一种借款合同的凭证。它因特定的借贷事实而产生,是由债权人将自己的钱借给债务人而引起的。它反映出来更多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当事人之间进行结算的一种凭证...

  • [债权债务]如何有效地追讨货款欠款?

    第一,两者的含义不同。借条是双方当事人在设立权利义务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一种借款合同的凭证。它因特定的借贷事实而产生,是由债权人将自己的钱借给债务人而引起的。它反映出来更多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当事人之间进行结算的一种凭证...

  • [债权债务]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及举证责任

    最高法院的《批复》实际上是批诉讼时效期间界定为“债权人边疆不主张权利的期间”;理论上也普遍认为,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就是要“抑止债权人躺在债权上睡大觉”;审判实践中,我们的法官也是把债权人应当主张权利的时间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 [债权债务]借款期限约定不明时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出借日期不能确定时,诉讼时效期间的确定。只显示借款金额的借款条,或口头借款合同双方均认可借款事实,但出借日期不能确定,借款人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履行抗辩。一种看法认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由原告承担对出借日期事实的举证责任,如举证不能...

  • [债权债务]没有借条的借贷官司亦可胜诉

    民间借贷中有张借条不一定就是债主,到法院打官司只有借条或借据也未必能赢。依照我国《合同法》来衡量,民间借贷的债务关系属于借款合同关系,该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 [债权债务]借条中常见的陷阱

    律师提示:以上所列九个陷阱,未必会绝对导致败诉,根据其相关证据还是可能证明或推论出真正事实的。当然,如果操作不规范,显然会给自己维权增加麻烦,所以如何规范地操作借款、写借条,还是应该引起大家注意...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的注意事项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做为担保的一种法律形式。其中提供财产担保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抵押权人即债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

  • [债权债务]债权转让时抵押权同时转让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债权债务]什么是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

  • [债权债务]如何理解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又称为保证责任期间或者保证责任期限,是指保证人能够允许债权人不行使权利而仍然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保证期间是保证法律关系中特有的制度。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应当向主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如果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及时行使权利的,将产生保证责任免除的法律后果...

  • [债权债务]债权人逾期主张权利担保人可免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用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债权债务]保证期间与保证诉讼时效区别和关联

    明确地告诉我们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届满后,权利归于消灭。而诉讼时效则是指权利的保护期间,是指在法定时间内不行使权利的权利人,将在诉讼中丧失胜诉权的制度。诉讼时效届满只是消灭胜诉权,使债权变为无强制力的自然债权...

  • [债权债务]什么是质押担保?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 [债权债务]什么是应收账款质押?

    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应收账款质押是以出质人现有的或未来所有的债权为质物的一种质押贷款方式...

  • [债权债务]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清偿的区别

    第一,债务转移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而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务人达成代替其清偿的协议,债务并不发生转移,债权人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请求履行债务...

  • [债权债务]债务人对债权人同类债务的清偿顺序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解释规定: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 [债权债务]夫妻一方对外担保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存在夫妻一方为他人的债务对外担保,那么,在夫妻另一方未有表示的情况下,债权人能否直接要求夫妻另外一方共同承担该担保责任呢?...

  • [债权债务]债权人可要求股东清偿公司债务

    认缴制下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只是暂缓缴纳,而不是永久免除,在公司经营发生了重大变化时,公司包括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股东缴纳出资,以用于清偿公司债务...

  • [债权债务]企业应收账款清收

    本律师团队先与委托人分析有关材料,包括《购销合同》、《欠条》、《还款计划》、《担保合同》、欠款转账凭证及结算凭证,就清欠事宜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后,律师即可投入工作...

  • [债权债务]债务人躲债债权人如何处理?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有债务人财产线索的可以同时申请法院财产保全,法院一般都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 [债权债务]借新还旧效力分析及风险防范

    借新还旧作为商业银行在贷款的发放和收回过程中经常采用的操作方式,是指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后不能按时收回,又重新发放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的行为。借新还旧有利于商业银行盘活、收贷任务的完成,克服了诉讼时效的法律限制,进一步明确了债权债务关系...

  • [债权债务]善意持票人利益应予保护

    一些票据主体因丢失了票据而申请公示催告,也有一些主体通过买卖票据获取资金,但又因未获得票款而伪报票据丧失并申请公示催告,从而使在后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无法行使票据付款请求权。法院判决保护了善意持票人获得票据款项的权利...

  • [债权债务]票据被诈骗不适用公示催告程序

    票据因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公示催告特别程序的目的是为了补救因票据丧失给最后合法持票人带来的损失。但该承兑汇票系徐州某公司支付给李平并被他人骗取,公安机关对该骗取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因而不属于...

  • [债权债务]公示催告申请人应举证连续性

    第一种意见认为,对于公示催告的申请人,只需证明其系票据的最后持有人即可,如其前手出具的证明或提供公安机关制作的报案回执等。对于该票据的背书是否连续,法院无需审查...

  • [债权债务]债权债务追讨和处置律师服务

    1、全风险代理方式:签合同时不收费用,待收回欠款后,按收回款额的10%—30%收取律师代理费。2、一般风险代理方式:签合同时只收取办案必须的少量办案费用,待收回欠款后,按收回款额的5%—10%收取律师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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