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
在刑事案件中接受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近亲属等的委托作为其辩护人为其提供辩护:
一、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提供的辩护和法律帮助
(一)会见犯罪嫌疑人;
(二)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
(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五)代理申诉和控告。
二、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
(一)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三)申请调查和自行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据;
(四)提出辩护或申诉意见;
三、在法院审理阶段担任辩护人
(一)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三)调查和收集证据;
(四)出庭准备;
(五)参加法庭调查;
(六)参加法庭辩论;
(七)休庭后工作。
四、担任自诉案件被告的辩护人
五、在审判监督、执行阶段代为提出申诉意见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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