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律师事务所无锡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在线咨询服务热线电话:13861751657(微信同号)
欢迎来到 无锡律师在线 管理员: wuxilawyer  访问: 1,658,069 次  留言: 2,120 条
位置:

查看留言

页次:170/212页,每页10条,共2117条    首页  上翻  166 167 168 169 170  下翻 尾页
  • 小沈
  • 小沈
向“小沈”的QQ发起临时会话(QQ软件须开启)
你好.我购买了一处房产,合同上写明结构是钢筋混凝土,可是去拿房的时候得知是砖混结构,我认为开发公司违约了,请问该如何索赔?
管理员回复 : ( 2008/7/7 16:15:08 )
如果质量不符合约定,你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差价。
  • 茶鬼
  • 茶鬼
请问如果房价比当时我买的时候下跌了10%有办法让开发商赔偿吗?或者解除合同我需要赔多少?谢谢
管理员回复 : ( 2008/7/7 16:13:10 )
不可以的。
  • li00000
  • li00000
给“li00000”发送电子邮件 向“li00000”的QQ发起临时会话(QQ软件须开启)
我家现有二处房产正遇拆迁而且正好是一个拆迁办,一处为私房、一处为公房。这二处房产的所有人和使用人都是我爷爷(注:爷爷已去世,去世未对这房产做出分割)。我家现住在公房里,且公房这只有我家的户口在,且承租有快二十年历史一直以来都由我家交取房租。只是在租賃协议上一直使用我爷爷的名字。现遇到拆迁我父亲的兄弟姐妹提出要将二处房产做为爷爷的遗产合并起来进行分割; 
请问律师他们提出的说法在法律上是否可行? 
我个人认为私房要作为共有财进行分割,公房一直以来都由我家承租使用权归我家因不参与分割,请问律师我的这种说法在法律上认可吗?

管理员回复 : ( 2008-7-6 15:14:20 )
该公房的产权证如何? 

该公房的产权证归房管所,我们只有租赁契約,且承租方是我爷爷(注:爷爷已去世有三年了,而去世时未对这房产做出分割)。
管理员回复 : ( 2008/7/7 16:12:52 )
既然该产权属于房管所,该房产并不是你爷爷的遗产。
  • 小明
  • 小明
向“小明”的QQ发起临时会话(QQ软件须开启)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的大学生,在寝室走廊上打牌,吵到了隔壁大三的同学,他态度很不好的来训斥我们,后来发生口角,他突然打了我的头(我当时背对着他打牌),我就站起来反击,结果把他打伤,眼角留下接近1厘米左右的伤疤,第二天在老师协调下,我准备带他去医院检查,结果他另外一个同学歪曲事实并一直激我出手,我就说:“你们不要脸,我不和你们说,我带他去看病就行了”他同学就出手掐着我的脖子摁到在花池里面打,后来我把他蹬开以后又出手把他鼻子打骨折了,其实当时我也受伤了,但是因为关系毕业,不想把事闹大,他们去医院我就开医药费400元,而我却没去做检查,现在学校协调,又要我对他的伤疤做补偿400元,另外赔偿他摔坏的眼镜150元(我的眼镜也坏了),钱虽然不多,但是我觉得被他们像坑傻子样,请问管理员先生,我要是用法律途径解决,我要付什么后果,对他们产生什么后果
管理员回复 : ( 2008/7/7 16:11:51 )
建议接受学校的建议,吃亏点算了。
  • 悄悄话
  • 小5
悄悄话留言
2008/7/6 15:33:53
此留言仅管理员可见。
回复查看码: 
  • yu
  • yu
向“yu”的QQ发起临时会话(QQ软件须开启)
请问合伙企业解散或退出应该怎么办
管理员回复 : ( 2008/7/6 15:26:16 )
这最好委托律师直接办理。
  • rain
  • rain
给“rain”发送电子邮件
请问一个房产问题:

我跟我先生,准备协议离婚,我们名下一套共有房产需要处理,这套房屋需要到明年5月份才满产证5年,我们打算到那时才做处理,现在先协议离婚

不知道,离婚协议书上能否清楚表明或作出书面清晰而明确的约定和制约,希望到时不会产生卖房问题。
管理员回复 : ( 2008/7/6 15:22:05 )
夫妻离婚分割房产不会受到5年的限制。
  • 小马
  • 小马
2008年6月19日早晨6点40左右,由于雾很大,能见度不足5米,我驾驶一车所谓的“黑车”正拉完石头回家,刚进村,突然本村一青年,开一辆“三无”摩托车迎面开来,致使其受伤,后送至医院,现在虽已好转,我如今医药费已经花了2万左右了,还是达不到对方的满意。我没驾照。当时交警部门没有介入此事。
 请问您:如果对方要以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我要负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管理员回复 : ( 2008/7/6 15:21:06 )
首先要对双方的责任认定,如果无法认定的,按同等责任,然后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赵先生
  • 赵先生
向“赵先生”的QQ发起临时会话(QQ软件须开启)
 我于08年1月15日在医院做了胆摘除手术(包干类),术后36天出院(此类手术正常情况下在20天以内痊愈)。之所以超时,是因为腹部伤口不愈合,(医生说是因为电刀温度过高,造成脂肪液化,从而使伤口不能正常愈合),出院也是在主治医生要求下办理的,医院在其后经过四次伤口缝合,伤口至今方见好转,在长达半年的时间内,我不能从事任何活动,先后和医院进行了多次协商,医院当初要私了,但一直以各种理由推委,近日见伤口有好转的情况下,医院方才出来正式谈同流赔偿的问题,院方的态度是只赔偿我在这期间往返就医的交通费,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应该在什么费用上还能主张应有的经济赔偿,谢谢!!!
管理员回复 : ( 2008/7/6 15:18:39 )
还可以考虑由此产生的护理费,误工费和适当的精神损害赔偿等。
  • li00000
  • li00000
给“li00000”发送电子邮件 向“li00000”的QQ发起临时会话(QQ软件须开启)
我家现有二处房产正遇拆迁而且正好是一个拆迁办,一处为私房、一处为公房。这二处房产的所有人和使用人都是我爷爷(注:爷爷已去世,去世未对这房产做出分割)。我家现住在公房里,且公房这只有我家的户口在,且承租有快二十年历史一直以来都由我家交取房租。只是在租賃协议上一直使用我爷爷的名字。现遇到拆迁我父亲的兄弟姐妹提出要将二处房产做为爷爷的遗产合并起来进行分割;
请问律师他们提出的说法在法律上是否可行?
我个人认为私房要作为共有财进行分割,公房一直以来都由我家承租使用权归我家因不参与分割,请问律师我的这种说法在法律上认可吗?
管理员回复 : ( 2008/7/6 15:14:20 )
该公房的产权证如何?
页次:170/212页,每页10条,共2117条    首页  上翻  166 167 168 169 170  下翻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