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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标题:房屋公共维修基金

    留言人:金色的诱惑

    留言内容和时间
    您好! 咨询一下,我购买的一套商品房,我支付给开发商8843元,费用,开发商开了张收据给我,这样合理吗??不是要开发票的吗??另外请问该费用应当由哪个部门收取,该费用到底交给谁?? 谢谢! [emot01]2009/5/22 17:26:45

    律师回复
    该基金是由开发商代收的,由房管部门统一管理。2009/5/26 10:0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