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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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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向当地劳动部门递交了一份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4月10日劳动部门拿出2月1日单位出具的辞退证明,但之前我从来没有受到单位的关于我已经被辞退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通知,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 管理员回复 : ( 2009-4-13 20:21:40 ) 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你收到过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该辞退证明不具有法律效力。 那么我现在该找哪个部门来解决我的这个事情呢? 管理员回复 : ( 2009-4-22 19:23:48 ) 你不是已近申请劳动仲裁了吗?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到法院起诉。 我还没有申请劳动仲裁只是在当地的劳动服务所申请了调解2009/4/24 9:19:09
律师回复
请到当地劳动局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2009/4/27 10:3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