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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标题:无

    留言人: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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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年前,我们一部分职工从无锡某大企业成建制进入合资企业。(和新单位3年半一次签定合同,现在在第二合同期。)原来企业上个月刚和我们理顺劳动关系。现在的合资企业准备转移老生产线去原来企业,又要职工过去。请问:我们能要求不去?或者选择过去,要求赔偿?按照什么赔偿?2009/4/16 3:09:26

    律师回复
    可以和单位约定增加一定的补偿。2009/4/19 20: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