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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劳动补偿
留言人:郑小姐
留言内容和时间
对每个员工收取名为管理费及服装费的押金900元,难道不是不成文的规章制度?有些规章制度不一定贴到墙上,新劳动法第9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所以能否说违反了新劳动法第9条? 2009/4/1 20:58:14
律师回复
如果是变相收取费用或押金是违反劳动法的。2009/4/9 20:4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