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是仲裁还是委托律师?如何最省钱?
留言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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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去年把在浙江台州的电脑公司卖给了当地人,谈好价格 是3.5万元,也就是货物的钱,没收什么转让费等其它费用,接手的人当时说手头紧,欠了我5000元,约定在2008年12月31日付给我.我和他当时签订了公司转让合同,上面有写一条款:到2008年12月31日无条件支付余款伍千元.现在 他以生意不好为由不肯支付余款.请问我应该用哪一种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是请律师打官司还是去仲裁或是其它方法?谢谢2009/2/7 20:56:20
律师回复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2009/2/10 9: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