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劳动仲裁案件是否成立
留言人:艾罗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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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3月,经熟人介绍进入无锡通洲报关有限公司担任报关一职,工作3个月后,找总经理谈话,问是否能转正,她说:你毕业证书没给我,暂时还不能.第二日,我立马把毕业证书,就业证全给了会计,总经理说,3个月下来,觉的你还是比较手生,再延长一个月.于是08年6月底,再次找总经理谈论转正问题,她说:之前的4个月只能算实习,要转正再3个月试用,于是又硬着头皮干下去,08年9月,再次找总经理谈论是否能转正,她说:国家规定试用期最长是6个月,现在3个月下来觉的你还不行,再延长3个月.于是又硬着头皮做了3个月.08年12月31日,她主动找我谈话,说这个久下来觉的你手头的工作能完全胜任了,但你离我的要求还是很远,所以本公司决定辞退你.要求我09年1月4号就不用来了.随后与她交谈决定让我做到1月底(除夕夜).特在此咨询是否能申请劳动仲裁,冲裁的话此案例能否成功,望回复 谢谢.2009/2/5 16:35:48
律师回复
完全可以劳动仲裁的。2009/2/7 10: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