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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标题:员工离职赔偿培训费用

    留言人:保险公司张先生

    留言内容和时间
    我是无锡一保险公司内部员工,05年6月与单位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06年11月参加了总公司历时1个月的“全国组训专员培训班”,且在培训前签订了一份培训协议,协议写明,培训费用1.5万元。后因公司长期高强度工作,本人于07年3月辞职,公司要求赔偿培训费至少7500元。我想拒绝赔偿,请问可以吗? 请注意:1、那次培训属于用人单位内部进行的培训 2、之前有员工跳槽进行过赔偿,不过都只赔偿了2千多。 紧急求助! [emot18]2007/4/26 14:16:17

    律师回复
    你好: 你可以要求公司拿出培训费用的依据来,不能就依据合同上写一万五,就认为公司就为你支出了这么多的费用。再说公司也有义务为员工进行相关业务培训的义务,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是不可以随意要求员工承担培训的费用。当然如果有约定的话,也首先要看该约定是否合法、合理。2007/4/26 21: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