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工资支付问题
留言人:EMILY
留言内容和时间
我想请问:关于工资支付的问题,我是7月21日进入某家公司工作的,而公司支付工资的日期是下个月的15日.在8月15日我拿了一个月的工资,试用期是2个月,我是10月31日离开这家公司的,而到11月15日发工资的时候,我没有拿到一分钱的工资,公司这样给我解释:一进公司的时候8月15日我拿的是整个月的工资,而离开的时候,正好扣除第一个月的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试用期的工资和非试用期的工资是不同的,如果要扣除的话,应该扣除我半个月的工资,而不是全部扣除我10月1日到31日的整个月工资.请帮忙解决,谢谢!2008/11/17 15:33:33
律师回复
你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2008/11/18 19:0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