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工伤赔偿
留言人: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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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姨父因当地园区办介绍到一园区内单位上班,上班50几天后,这个单位要关闭,于是要给他们结帐,但是具体费用没有谈妥,过了几日,该单位通知我姨父去谈结帐的事,谈好会安排到另一单位上班(属一个老板),而所欠50几日的工资也会由另一单位负责给付,当天还在该单位厂里,我姨父突发脑动脉血管瘤破裂被送往医院抢救,送到医院,医生无法动手述,因为会倒至立即残废,于是插了呼吸器保了五天抢五天,死亡。请问这属于工伤吗?属于工伤该赔偿多少呢?注:在该单位上班时经常超负荷工作,连续工作三天,还一个人做两个人的工作。2008/9/26 12:46:44
律师回复
要工伤认定有一定难度的,具体到劳动部门咨询。2008/9/27 19:4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