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律师事务所无锡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在线咨询服务热线电话:13861751657(微信同号)
当前留言

    留言标题:经济纠纷咨询

    留言人:simon

    留言内容和时间
    你好 我于2005年5月份年向本地某纺织布厂订购一批面料,没有签立合同,并要求面料厂将面料送到本地某服装厂加工服装,由于面料厂拖延口头谈定的交期,导致服装加工好以后没有出运,我和服装厂吃了库存。 这个一批面料的总值是 55万元,面料厂在2005年8月份将55万的增值税发票开给了服装厂,服装厂收到发票后支付了面料厂10万元,余款至今(2008年9月)未付。 期间面料厂一直未向我和服装厂有书面你的催款, 近日,面料厂由于经营不善在办理破产事宜,向我和服装厂提出以库存服装抵面料款, 今日2008年9月22号,面料厂来服装工厂将该厂生产的面料制作成的服装全部拖走,并签署书面的收获协议。 收获协议注明收到服装的数量,服装的总价值 正好和服装厂尚未付款的金额一致。 请问以下的问题 1 由于三方之间当初没有任何的合同,那么按照服装厂收了面料厂的增值税发票是否表示服装厂认可这批面料的债务 2 面料厂开具55万发票给服装厂是在2005年7月份,服装厂导至今2008年8月份,三年内均没有付清余款给面料厂,期间面料厂一直未有正式的催款举动,是否已经过了两年的诉讼有效期,面料厂是否事实上已经放弃了起诉服装厂和我的权利、 3 现在面料厂已经将货物拉走,并且签立书面的收条,而且接受的货值和余款一致,是否表示债务已清 期待您的尽快回复。 2008/9/22 21:38:17

    律师回复
    双方债务已清。2008/9/24 9:4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