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关于住房的居住权问题
留言人: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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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 本人目前居住在父亲名下的一套房屋内,由于我父母在几年前离异,协议上归父亲抚养,但是父亲一直以我在上学或者是他租住的房屋面积太小为理由将我托养在我亲生母亲处,后来父亲与继母结婚,并买了一套商品房居住,于是现在我居住的这一套房屋空置(原本是我父亲居住的),在我去武汉上大学期间,继母将房屋出租,后来我 回无锡工作,要求和父亲一同居住,但是遭到继母反对,我要求将 父亲闲置的房屋供我居住,但是继母仍然反对,父亲将我从一个亲戚家寄养到另一个亲戚家,最后不得已我写了一份协议恳求继母将父亲的房子以250元/月租给我3年,由于协议按照继母意愿起草,上面写了我无意父亲的财产等语句,现在3年时间到了,继母要将房子收回,并且她认为我父亲的财产我以后将没有继承权利。 请问,我如何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取得我应得的权利,我是否一定要从现在居住的房子中搬出来,如果那样我将无家可归。 (我现在的户口在我居住的房子中) 请问有哪位律师可以指点一下? [emot18] 2008/9/15 20:43:21
律师回复
你只管居住下去。2008/9/16 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