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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人:散步的小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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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店铺的原始房东 B: 店铺的二房东 C:就是LZ D:LZ最后转租给的人 情况大致是这样: 1. A和B之前有合约,合约是到2009年 2. 2006年C(LZ)跟B签了两年租房合同,并付了5K押金,当时合同上有写不得转租,如果转租要罚款5K(这个要求是A和B之间的合同上就有的,所以B和C的合同也同样有这条款) 3. 2007年C经过B的同意把房子转租给了D,同时付了5K的违约金(这个钱是交给B,然后B再交给A的,有收据凭证)C和D的合同上也有写不得转租,如转租需交5K违约金 4.D由于生意做不下去,想把房子转掉,但是B不肯,结果就闹起来了。 目前情况是这样:D想转租,B不同意,但是后来不晓得D和A怎么联系上的,现在搞的A要和B解约,并拿出一张和其它人新签的合同,新合同上留的电话是D的,很明显就是A和D之前有问题,这张新合同C现在手上有个复印件。关键是现在D问C要一个月的租金和押金。但是C很无辜的呀。 我个人认为:A和B的合同还没到期,A怎么可以单方面提出解约,并且和别人重新签约呢 当时C把店铺转租给D时,已经为违约转租交过5K的违约金了,并有收据 现在这个情况,应该和C没什么关系吧? 2008/8/23 22:37:24

    律师回复
    是的2008/8/24 9:5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