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留言人: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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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学校的时候和单位签了份协议,单位帮我转专业交学校3000元,给我2000元(协议上是奖学金),到单位后,单位说安家费3000元,在学校已给了2000,现在就给你1000元。现在我要解除合同,单位要求我返还这6000元。(合同上并没这样写,而且去年也有跟我情况一样的同事毁约,但他们没交这个钱) 我想问:单位的要求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应该怎么做? 急盼答复!!! 谢谢!!!! 2008/8/2 7:50:30
律师回复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单位该做法不合法的,你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2008/8/4 10: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