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请教
留言人:戎先生
留言内容和时间
请教贵律师:我与小区原物业签订了五年的租赁(房屋)合同.今年初小区一部分业主赶走了原物业,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并自行代替了物业,对业主们开始了收费.我们的物业管理费涨了75%(由原0.40元/平米涨到0.70元/平米),房租也涨了60%(由原1.25万元/套涨到2万元/套).我想请教的是,业主委员会有权终止我们原先签订的租赁合同吗?原合同的一年有效期还有效吗?如有效,我该怎么办?我该找谁交涉? 请贵律师不吝赐教!谢谢!2008/6/27 13:32:58
律师回复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原合同当然有效,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变更合同。2008/6/29 10:4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