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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标题:建房死亡事故

    留言人:to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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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甲方建房,由乙方承包施工,乙方请胡某做工,在施工中胡某不幸发生意外从6楼掉下死亡。就事后3方都达成协议由甲方和乙方各付给丙方6万赔偿,共12万。 今甲方已付清6万元赔款。乙方为老人其偿还不起而拒付给丙方偿款,现丙方未拿到协议中的12万将甲方起诉。 请问:甲方履行了三方签定协议中的50%,还清偿款,此时还应承担责任吗?如今甲方被起诉应怎么办?2008/6/19 15:06:24

    律师回复
    你好: 如果对方仅就对方未履行协议起诉,甲方完全可以以已经履行协议来抗辩。但是如果对方要求就人身损害赔偿起诉,如果乙方无承包资格,甲乙双方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08/6/19 15:4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