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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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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我婆婆放在卫生间的600块钱不见了,怀疑是家里的工人拿的,因为只有他一个人出入卫生间两次,后来报警,警察对他进行了搜身,但是苦于没有确凿证据,警察来了也就不了了之,后来该工人上班睡觉,工作缓慢,我公公就把他开除了,现在他父亲找上门,说我们损害了他的名誉权,要求赔偿,说如果不赔偿就找社会上的混混来教训我们!我们该怎么办? 2008/6/9 22:54:40
律师回复
你好: 如果对方通过不正当的途径来威胁敲诈,你们可以报警。2008/6/10 8: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