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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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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现在在无锡一家公司上班,现在是试用期,可是试用期竟然长达三个月,而且只有850元一个月,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吗?还有三个月试用期没满,他们就让我把合同签了,如果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他们给的工资不高,我是否可以辞职?2008/5/12 21:09:30
律师回复
你好: 如果企业就和你签订了所谓的“试用合同”,该合同是违法的,因为不得单独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当中,试用期的长短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决定的。 2008/5/13 9: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