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律师事务所无锡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在线咨询服务热线电话:13861751657(微信同号)
当前留言

    留言标题:培训费赔偿问题

    留言人:绿豆01

    留言内容和时间
    与公司签订了海外技术培训合同,现本人要求辞职,公司要求赔偿,请问研修费用是合同规定的费用,还是以实际发生的(有依据的,发票等).公司无法提供发票部分的金额需不需要赔偿?2008/3/12 12:08:29

    律师回复
    你好: 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公司实际支付的培训费用,以约定的为准;反之,以公司实际支付的为准。2008/3/12 16:4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