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房屋纠纷
留言人:顾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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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5年签定一份买卖房产的协议,现在想要收回,当时协议上写卖方可以反悔。如反悔的话,卖方返回买方本金,并支付这么些年相应的利息和装修的钱,还有两万赔偿金。在2008年又补签了一份违约协议,卖方如违约的赔偿金从2万增加到35元。这房子我能收回吗?如要收回我将要支付多少赔偿款??总共要支付多少金额才能收回房屋?2019/6/15 11:14:28
律师回复
你们有约定的话可以按照约定收回,但是你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费用和赔偿金。2019/6/16 21:0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