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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标题:无

    留言人: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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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带着小孩驾驶电动车过马路时被一辆面包车撞倒,主要部位为头部,后送往三院治疗39天,共花费近五万元.交警大队事故判定同等责任,当时正怀着二胎被撞后,小孩没了.请问这种情况,对方需赔偿我哪些损失.   谢谢!!!2008/1/22 19:08:14

    律师回复
    你好: 请联系律师面谈。2008/2/18 13: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