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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标题:试用期过后不给我招聘是说好的工资怎么办??

    留言人:苦命人儿

    留言内容和时间
    我在一家公司做网络管理,公司没有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之日起跟我签合同,试用期工资很低,但我看中的是正式后的高工资,三个月试用下来在转正,人事部先骗我在空合同上签了字,并且没有把它填好之后的合同给我看。在拿到转正后第一个月工资的时候发现并没有拿到招聘时说的高工资。还赖账说从来没跟我说过转正后就能拿招聘时的高工资,劝我慢慢来高工资是有以后一步步会给我涨上去的大概要一两年时间。我觉得上当受骗了。苦于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口头上答应我的高工资。不知该如何是好。 稍微看了一下劳动合同法: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请问我的情况受不受这两条法律的保护。2008/1/15 0:56:49

    律师回复
    你好: 用人单位已经和你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并没有违反这两条规定。2008/1/15 9: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