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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怎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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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认识后办了喜酒没有领结婚证,现在他要和我离婚,还要要回彩礼钱,请问我该怎么办?2015/11/3 13:38:04
律师回复
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如你和你老公所谓的”办喜酒“、”结婚“发生于1994年2月1日后,则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问题。 关于彩礼的问题: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按此规定,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应返还。2015/11/4 18: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