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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标题:二手房交易

    留言人:孟先生

    留言内容和时间
    二手房交易:8月11号签的合同,约定卖家一个月内解除抵押,10月30号前完成过户。现在卖家拖延了解押,至今未解除抵押(说10月9号解除)。这样算违约吗?假如卖家真的10月9号能解除抵押,等贷款下来过户等假如超过10月30号算我违约吗? 还有一个问题,卖家现在户口不能迁出,约定明年迁出,假如卖家不迁出,我有没有什么办法维护我的权利?2015/9/25 8:51:52

    律师回复
    1.双方是否违约,依照合同条款和案件事实判定; 2.如卖家不迁出户口,你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2015/10/2 8: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