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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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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4年9月从老家邻居手里转让了一间商铺(他并非房屋所有者),当时约定是:(1)转让费5.8万,房租一年4万,店内货架2000元,店内消防设施验钞机等1200元,合计10.12万元。(2)如果生意不好做不下去,不要转让给别人,仍然由他接手店铺,他按使用期限仅收取租金。由于双方很熟,并且他也在同个市场经营,所以并未签订任何合同,也不了解他是否有转让权。9月3日,通过他店里的pos机直接给他划了10万元,以现金方式给了剩余的1200元,同样没有任何收条收据。9月5日开始正式营业。 由于经营期间生意一直不好,在15年1月初时我向他提出准备做到春节不做了,他反复说店不要转出去还给他。在双方协商一致后口头约定,我经营到3月4日前,收我半年房租2万元,其他都退给我。2月17日我将店内货物全部打包运走,3月2日我去他店里和他交接,将店铺钥匙给他,他隔天打款给我。还是因为是熟人的关系,没有任何书面的东西。到3月4日他却只转账给我2.4万元(2万房租及其他设备等4000元),打电话给他他直接就说转让费5.8万不给我。多方交涉后至今我还是没有拿到这笔钱。 请问律师我能要回这笔钱吗,是通过法律途径还是其他方式呢?盼解答,谢谢! 因为熟人关系,全程没有任何书面资料,只有银行转账记录(我通过他店里的pos机给他划了10万元,和他转到我工行账户的2.4万元)。这样是不是很难取证?2015/3/14 13:50:55
律师回复
银行转账记录等也属于证据,建议继续取证,并尽快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2015/3/17 0: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