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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标题:房子的问题

    留言人:大文

    留言内容和时间
    我家里是拆迁安居房,户主是我奶奶,共有人是我爸爸和爷爷,现在爷爷和爸爸都已经去世了。奶奶想要把房子继承给我,请问需要些什么手续。我有一个后妈,是我在18岁左右找的,但一直没写进户口本,是在我父亲去世后写入户口本的。2人有登记结婚过!2014/6/2 23:09:55

    律师回复
    从你的表述来看,你的后妈也在法定继承人之列。如果你的爸爸没有遗嘱排除你后妈的继承权,你的后妈也有权继承该房产中属于你爸爸的部分。基于上述理由,你无权获得该房屋的全部产权,除非你的后妈放弃继承权。 上述意见仅供参考。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2014/6/3 11:3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