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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标题:无

    留言人:yangyang7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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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2011年与家里亲戚合伙创办公司,由于工作上产生矛盾,亲戚退出公司,已做股权变更手续。由我独自管理。由于是亲戚,在他离开公司时,我签协议承诺12年底归还对方拿出的钱和利息。目前已经还款一部分。现在经济不景气,一直亏损,已经无力偿还。现在对方要告我,让我归还剩余本金及利息,请问下,这种情况,是不是已经转为我的个人借款。我是不是会被查封房子等价值的财产来归还此项借款?如果名下没有任何财产,会怎么处理呢? 对方能不能和我一起承担债务呢? 2014/5/7 22:48:05

    律师回复
    这要看具体情况的。从你的表述来看,似乎是你的亲戚将股份转让给你,你出价购买其股份。如属于这种情况,你个人对其承担债务。如你无力归还,对方可能会通过诉讼维权,并请求强制执行。如你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则执行会在程序上终结。待你有可供执行财产后,再执行。2014/5/7 23: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