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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叶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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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妈4年前发生了交通车祸,由于当时造事人不给钱我们提出起诉,最后法院判下来要给与我们10万元,造事人不服去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最后中级人民法院给出的结果是维持原判。造事人又起诉到高级人民法院,最后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造事人的申诉。但是现在造事人就是不给钱(他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子、个人账户下基本没钱)至于钱方面我们退了很多步,执行法院也多次去协商都无效,造事人还是不给钱。这事该怎么办?2013/10/21 22:52:46
律师回复
非抵押的唯一一套住房可以查封,但是不得拍卖、变卖和抵债。换言之,你相当于遇到了一个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债务人。你唯一的办法就是去追查他是否有其他财产,如果获得这方面的线索,可以积极提供给法院。2013/10/22 14:2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