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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标题:关于劳动终止合同问题

    留言人:张杰

    留言内容和时间
    2013年7月30日,公司发邮件通知我们 张杰您好:您所在的HP项目于2013年8月31日结束,现我司根据劳动法提前30天书面告知相关事宜,并会在本周内与您沟通劳动合同解除以及补偿相关事宜。 我接受了,到了,八月底,公司发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叫我们签字,我也签字,内容一开始写是因个人原因,由于这根本不是我个人原因,所以我不肯签字,后来公司改了因项目结束,我签了,之间公司打电话叫我写辞职报告,把模板板发给我照抄,说这只是给供应商看的一个形式,我也照做了,可以今天拿到退工单,上面却写了本人辞职,这样肯定导致我无法领取失业金,我想问下,该如何处理,公司和我沟通的时候,答应我的,我都有电话录音 2013/9/9 19:40:46

    律师回复
    你可以以退工单上的理由错误为由,要求公司重新发退工单,改正不实记录。用人单位应客观地说明理由。 本案中公司的做法欠妥,会对劳动者的利益造成损失。建议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劳动诉讼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2013/9/11 16:5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