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劳动纠纷
留言人: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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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已经在现在的公司工作了8年多了,从事公司行政工作,现在公司老板突然要把公司卖掉,老板本来想清退我们可算算要赔不少钱,所以他现在想先安排我们去他的另外一家公司上班,可提供的岗位很不如意(车间工人),请问我能否拒绝他重新安排的岗位?如果拒绝的了那是否我就意味了我自动放弃就业?我还能得到原先公司工龄、加班等的赔偿金吗? [emot03]2013/8/1 15:39:56
律师回复
你是和先前的公司工资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向先前的那家公司要求补偿。老板安排你去其他公司上班,如果你接受也可,但是你不接受的话,依然可以要求原来那家公司补偿。 总之,这是两家公司,劳动关系存在于你和之前那家公司之间,和另外一家公司无关的,尽管老板是一个人。2013/8/1 16:5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