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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人: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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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由母方两次诉讼法院调解下离婚,儿子由父亲监护,母亲负责医疗费及300元的抚养费,也约定每周五晚接儿子回母家周日晚送回。但父方一直不配合母方接送,母方为探视权申请过法律强制执行一次。2010年9月儿子上幼儿园了,父方继续阻止和拒绝母方接送儿子,儿子生病住院都不告知母方,母亲只能改到学校探望儿子每月1--2次。因此母方也暂停了每月的抚养费的邮汇。现父方也再婚又育一子,期间监护不是很上心,有让儿子无故旷课半月等琐事。目前儿子快上小学了,母方有稳定的收入,也购置好房,外公外婆也能帮忙带小孩,想变更儿子的监护权,诉讼赢面的机会大吗?2013/1/25 20:23:28

    律师回复
    如果抚养方未能尽到监护职责,有抚养能力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建议您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2013/2/1 11:4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