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无
留言人:赵琪
留言内容和时间
你好!放假前被朋友借去几百块急用,说好几天就还的,但是借完就没有要还的意思了,现在都过了几个月了,催他还吵架侮辱我,现在更是电话关机,我越想越窝火,把他当朋友怎么能这样对我?虽然钱不多但是就是咽不下这口气!我觉得自己有权利维护自己的义务,他借钱不还是不是属于欺诈他人钱财呢?如果打官司的话肯定可以赢吗?因为给他汇钱的单子我一直留着!麻烦你了!!!回答下好吗???2007/2/14 22:51:15
律师回复
你好: 仅仅凭汇款单并不能证明你朋友欠你钱,这只能说明你给他过这笔钱,除非你还有其他的辅助证据。汇款单不能单独作为权利凭证,其和欠条的法律意义是不同的。所以你赢的把握很小。 建议你通过其他途径解决。2007/2/16 14: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