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公司单方面解除孕期妇女劳动合同!
留言人:airwolf_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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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公司于2011-4-28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工作表现不佳,并让我老婆签收了解除合同通知(日期是4-28),并办理了退工,退工单日期是4月底.但是她在单位表现一直很好,而且3月底公司还让她签了加薪通知单,我老婆于2011-5-4把医院的怀孕结果单给了公司,但是公司仍然解除了劳动合同,去仲裁审核时候,仲裁说可能由于退工单日期早于怀孕化验单日期,会导致原告方败诉,想请问下,原告是否会因为这个原因而败诉,无法得到补偿?急盼回复!!!谢谢2011/7/6 15:08:53
律师回复
公司的做法肯定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或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011/7/8 21: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