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欠债不还我该怎么办?
留言人: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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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麻烦您抽空解答下,不甚感谢。三年前我认识了个男朋友,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碌碌续续问我和我家人借钱,借钱理由很多,但到最后都经证实是假话,后来他写下借条答应偿还2万5千元,写明在2007年7月11日前还清,谁知道他不声不响的去了外地,还把我身上的钱拿走了,我本想去他家找他(他家在外地),但他打电话来说会还钱的,直到现在约定还钱的日期到了,他人却找不到了,我打电话去他家,对方以钱说不清楚为明,否认此债务,还拿出当初在一起时候花了好多钱为理由,拒绝还钱,请问我该怎么办?此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益?他的行为算不算欺诈?[emot09] [emot09] [emot09]2007/7/23 10:50:44
律师回复
你好: 你可以凭该借条到法院起诉,要求其偿还。2007/8/11 15: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