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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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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无锡新区的拆迁户,由于在拆迁安置房子时,有一朋友刘某在本人名下拿了一套房子,还签了协议.协议大概内容为:刘某经过与王某协商后,在王某拆迁安置房子时,刘某在王某名下拿了一套安置房,由刘某全额出资,刘某已交付现金15万,房子价格为14.2万,多余款归王某,房子所有权归刘某. 另:待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办下来后,过户给刘某(现为安置单,名字是王某),双方签字既生效. 现在本人想收回房子,刘某的交付款本人愿意全额退还,请问怎么办?2007/7/9 20:59:31
律师回复
你好: 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2007/7/18 8:4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