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你要是流氓政府,我就是流氓百姓
留言人: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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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农村,现在都在开发,其实是村里欠了外面的钱现在用土地抵押偿还,土地是村里按照一定的钱赔偿给村民(比如:一棵桃树多少钱)因为我们种的几种树木因价格上我们不能满意,所以拒绝!(我家的香桩树,种了3年,才两块钱一棵) 最气人的是还没得到我家的同意,就把我家的树都给铲倒了! 其实那点钱我们都无所谓,只是这太气人了! 这就是的所谓父母官? 我想通过法律讨个说法,或者像这样的情况我能不能找记者来呢? 2007/6/24 15:56:07
律师回复
你好: 村里面这样做是违法的,在你签字同意前,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处分公民的个人财产(除非通过法院牵制执行)。你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当然也可以通过媒体监督。2007/6/25 8: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