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到底以那部法律来处理?
留言人:王先生
留言内容和时间
有一个女子违反了计划生育没有准生证(生二胎),现在用人单位以违反计划生育为由强行单方解除和劳动者用工关系,合同还没到期,劳动者已在单位工作有5年时间,现在劳动者已经向劳动局申请仲裁。请问几个问题:一,用人单位是否有行政权利以违反计划生育为由开除劳动者? 二,非法生育还受不受劳动法保护?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要不要给予经济补偿? 四,像这种情况适用于那条法律来处理劳动者(计划生育法还是劳动法)?2010/6/29 6:09:43
律师回复
计划生育和劳动保护一般是两个法律关系,单位对此一般没有处罚权。2010/6/29 9: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