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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人:倒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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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一个亲戚,他开了一个造粒子厂,他的工人住在他厂里,其中有一对夫妻(为他工作的工人)的孩子不小心掉在他厂 门外 的一口井里死了,这个厂是他向大队里租的,井以前就有的,有很多人用那口井.现在那对夫妻要求我亲戚赔偿6W元,我想问下,我想问下,我亲戚有没有责任有的话责任占多少,没的话是否只要人道主义给他们点补贴2007/6/20 11:19:41

    律师回复
    你好: 该责任应当井的所有权人(管理使用人)和孩子父母共同承担责任,如果该井不属于厂里管理,那厂里就没有赔偿责任。2007/6/25 8: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