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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标题:维权

    留言人:缪丽东

    留言内容和时间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今年2月的一天,我乘坐在家人的摩托车上,正在行驶中意外摔了下来,头部着地当时就昏迷了过去,因为没有与他人或其他物体发生碰擦,所以当时也没有报警,而后由家人直接就近送医院并在张家港急症住院了,共花去医疗费用约1万5千元.目前我就职于无锡锡山区,交的是社保和职工医疗保险,象这种情况可以在无锡市统筹医疗费用结算中心申请医保报销吗?我已经向市统筹医疗费用结算中心提出申请,但为何市统筹结算中心认定这是交通事故不予报销,但目前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授权他们享有直接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行政职权!具体是谁是谁非,昐复为谢!2010/6/2 10:30:05

    律师回复
    如果的确是由于交通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医疗统筹中心的认定是没有问题的。2010/6/3 16:3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