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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标题:无

    留言人:独坐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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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我和老婆现在分居,她不给我小孩生活费,她说她在我失业的时候养了我和小孩一年多,当时我失业在家,孩子由我和我父母带,她每月付五百元生活费,给我买了几件衣服,现在要我养小孩那么多时间作为补偿,这种做法合理吗?如不合理,我怎么能证明她没给我小孩的抚养费呢?2010/5/20 8:08:20

    律师回复
    你们既然已经决定离婚,就没必要在过多的纠缠细节了,好聚好散吧。2010/5/23 2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