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房产问题
留言人:章先生
留言内容和时间
你好,我想请您帮我一下,我有个台湾的姑姑在大陆一块宅基地当时因为不经常回大陆便让给了我并写下了赠送协议但土地使用证一直是她的名字,后来我用这块宅基地造了房子,但前不久拆迁了分到的房子还是她的名字,她就再次写下了书面证明证明这房子是我造的宅基地已送给我现在分到的房子因规我所有,但是我不知道这有用没用,还有我如果想办过户可以吗?或是可以公证吗2010/3/15 15:08:16
律师回复
估计现在过户不太好操作,建议你姑姑写遗嘱。2010/3/15 20:3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