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劳动合同
留言人:陆昔
留言内容和时间
[size=1][size=5]2002年进单位工作,单位一直未交养老金,直到2007年7月才给我们交保险(养老金和医疗金无公积金),今天12月30日合同到期,因为单位效益不好,要把我们退掉,不再续签合同。我想请问我能否要求单位赔偿2002年至2007年7月之前养老金部分,我们单位是国营单位,具体怎样补偿给我呢?[/size][/size]2009/11/16 18:37:15
律师回复
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其中部分社保。2009/11/19 18:4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