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律师事务所无锡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在线咨询服务热线电话:13861751657(微信同号)
当前留言

    留言标题:无

    留言人:阳光

    留言内容和时间
    律师你好,我妈是六十多的老人,昨天去超市购物,带两购物袋,进入超市拿了个购物篮,在一楼看中了一副护膝,没有外包装,心想过会买鱼买肉会弄脏的,就放进了购物袋,顺手将另一购物袋也装了进去。一个多小时后付款结账时忘了护膝,放东西时因被购物袋挡住了也没发现。走到监视器那里就叫起来,我妈问是不是有东西没有付钱,翻了一下才想起护膝的事。这时工作人员马上将她带到旁边房间处理,我妈向他们讲事情经过,他们没听完就说按未付款处理,按超市规定买一罚十,我妈说她只有四十元钱,旁边进来一人说我妈有购物卡,可以用卡付,我妈就拿出了购物卡,后让我妈签字(眼睛老花根本看不清写的什么)。当时我妈气的连发票没拿就走了,中午连饭都没吃。中午我知道后就去找他们理论,处理的人说按超市规定就是罚十倍。后和一经理理论好久,最后丢下可以退五倍的话就走了,我不接受这样的结果也就走了,因为不光是钱的问题。晚上我上网查了一下知道超市是没有权利罚款的。今天又去找他们理论,告诉他们超市没有权利罚款,要求退回十倍罚款并道歉。今天接待的是另一位经理,他马上说不是罚款是赔偿,是超市和当事人协商的结果。我说超时没有损失就没有赔偿,但他说没有付款就是损失,我要看处罚单,但遭到拒绝。理论一小时的结果是他同意退回十倍罚款,但要我妈亲自去,并要我妈向超市赔礼道歉,并保证以后不再发生这样的事。我心里总觉得不是这样的,到底该是谁道歉?我可以怎么做呢?谢谢!2009/11/8 0:00:47

    律师回复
    既然超市同意退款就算了,毕竟双方都有一定的过错。2009/11/11 20: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