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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标题:我该怎么找回自己的权益

    留言人:刘先生

    留言内容和时间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于9月1号在无锡市东北塘晓海货运公司将货物交与其运输,当时与运输方讲定对方厂家尚有余款未付,须等我通知才能发货,为防万一我并未告诉运输方任何对方厂家的联系方式,并在运输合同上的收货方写上我自己的名字和联系方式,并特别注明货到重庆打我(写了我的名字)的电话.可是运输方在没有得到我的通知,也没通知我的情况下,竟然私自收了对方450元,并把货物交给了对方厂家(事后我才了解到他们关系非同一般).如今导致我货款未收齐,我多次催对方付清余款,可对方竟以缺这少那或产品不合格的理由拒绝付款,也不将货物返回.(我和与对方厂家的合同规定货物经其检验合格后付清余款再送货).我想问问这属不属于合伙诈骗?遇到这种事,我又该如何做 2009/9/29 23:06:10

    律师回复
    这个不构成诈骗,你可以要求运输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直接起诉买方要求其支付货款。2009/10/9 13: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