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法治观察 | 阅读:12214 | 评论:1 | 最新评论:2015/1/4 11:09:32 By admin
中新网1月1日电 (能源频道 宋亚芬) 今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案>》(以下简称新《环保法》)就要正式开始实施了。新《环保法》以违法排污“按日计罚、 上不封顶”、 “查封扣押、现场停产整治”等一系列极具威慑力的处罚措施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
新《环保法》的实施再一次让人们看到了我国政府铁腕治污的决心。而事实上,为了治理污染,守住碧水蓝天,近一年来中国政府各部门做了很多工作。正如中国的环保问题并非一部门或一行业的努力就得以解决一样,要告别污染,守住碧水蓝天,除了环保法这一环保基本大法的约束外,碧水蓝天绝对少不了各政府部门的协同配合。
一、环保部与31省(区、市)签署《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今年1月7日,环保部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保部与全国31个省(区、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了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
据悉,为保障目标如期实现,国务院将颁布考核办法,每年对各省(区、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任务措施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通过考核的地区,环境保护部将会同组织部门、监察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有关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二、新《环保法》颁布 “按日计罚 上不封顶”
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修订后的环保法自2015年1月1日施行。新的环保法明确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环保税将取代排污费、第三方环评机构违法需承担连带责任等一系列新规。
在这些新规中,尤其以非法排污“按日计罚 上不封顶”、 “查封扣押、现场停产整治”等条例最为引人关注。分析认为,这些条款有望解决我国环保违法成本低等顽疾。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违法成本低”是我国环保法律法规长期存在的痼疾。此次修订环保法,将强化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作为重点,有了很大突破。《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制定或修订也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是,潘岳也表示最终能否彻底改善环境质量,还要看新法能否贯彻落实。环保部门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时,也必须承担相应责任。新环保法在这方面规定了严厉的行政问责措施。
三、三部委发布能源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3月2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和环保部三部委联合制定《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施策、限期完成”的原则,通过加快重点污染源治理、加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着力保障清洁能源供应以及推动转变能源发展方式等多种措施,降低能源生产和使用对大气环境的负面影响。
《方案》中提出,2015年天然气(不包含煤制气)消费比重达到7%以上等。到2017年,国内常规气(含致密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和进口管道气供应能力分别达到1650亿立方米、100亿立方米、170亿立方米、320亿立方米和650亿立方米,长期LNG合同进口达到3400万吨。
四、成品油消费税连续调整
继11月29日成品油消费税首次上调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12月12日联合宣布成品油消费税再次提高。
两部委有关负责人在谈到短期连续上调成品油消费税的原因时表示,为进一步加强消费税在治理大气污染、促进节能减排方面的调控力度,合理引导消费需求。此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后形成的新增收入将统筹用于治理环境污染、应对气候变化、促进能源节约利用、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等方面。
该负责人称,我国的消费税不是普遍征收的,仅对部分高耗能、高污染、高消费等特点的消费品征收。对成品油征收消费税,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抑制对能源的过度消费,是国际上比较普遍采用的做法。
五、能源发展路线图:“一降三升”
12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明确了2020年我国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战略方针和重点任务。
《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坚持“节约、清洁、安全”的战略方针,重点实施“节能优先、绿色低碳、立足国内、创新驱动”四大战略,加快构建低碳、高效、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8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2亿吨左右。坚持发展非化石能源与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并举,逐步取消化石燃料补贴,支持可再生和清洁能源,明确提出“一降三升”的能源结构调整路径,应对气候变化挑战。
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天然气比重达到10%以上,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
六、《大气污染防治法》大修
12月22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议案。据悉,此次修正草案明确,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可采取企业停产限产或对部分机动车采取限行措施。
据了解,这是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27年来的第三次修订,也是首次大规模修订。相比2000年版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征求意见稿”的罚则更为细化,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更大。如对多项违规拒不整改行为,将实行按日计罚的原则。
另外,草案规定,建立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要求不达标的城市编制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限期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将由两控区扩展到全国,明确分配总量指标、发放排污许可证的原则和程序,对超总量和未完成达标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并约谈主要负责人。(中新网能源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