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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路怒症"升级成刑事案件
发表:wuxilawyer  (2013/7/20 20:59:40)
分类:刑事案件  |  阅读:12591  |  评论:0  |  最新评论:2013/7/20 20:59:40 By 
      见不得别人开快车,有谁乱超车或乱并道,一定骂脏话;也见不得别人开慢车,遇到新手挡道“爬行”,喇叭按到哑。随着天气逐渐炎热,“路怒症”在驾驶人中蔓延。近日,记者从道里区检察院了解到,他们起诉的三起因“路怒”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当事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例一被告人岳某某驾驶车辆行至道里区民众街5号附近时,因争抢车道与驾驶出租车的被害人王某某发生口角并厮打,岳用拳头击打王面部,致其鼻部、右眼部损伤。经鉴定,王某某构成轻伤。
  案例二被告人王某某驾驶黑色奔驰轿车行驶至道里区职工街附近时,因超车与驾驶本田雅阁的被害人常某某发生争执,双方停车后,王下车殴打坐在车内的常,将常的左臂拽出车外别在车窗边框,致其骨折,构成轻伤。
  案例三被告人杨某某驾驶出租车在道里区前进路与通达街交口处,因停车载客,致紧随其后行驶的货车司机被告人曹某某不满,二人互相辱骂,继而下车殴斗,致双方都构成轻伤。
  据道里区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三起案件中的四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故意伤害罪。因被告人均系激情犯罪,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已达成和解,分获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不等,处以缓刑。
  检察机关办案人提醒广大市民,“路怒”症易引发激情犯罪,造成后果将负法律责任。据了解,来源于驾驶中面临的各种压力,如交通拥堵、恶劣天气、车辆事故、其他司机的野蛮驾驶行为等,“路怒症”有害身体健康,减少驾驶时间、听音乐、中途休息、嚼口香糖等方式,可以有效舒缓“路躁”情绪的发生。



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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