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Q官司终审:360需向腾讯道歉30天并赔40万元
分类:知识产权 | 阅读:13402 | 评论:0 | 最新评论:2011/10/7 9:37:48 By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9月29日宣布腾讯公司诉“360隐私保护器”侵权案的终审判决结果:北京奇虎、奇智软件以及三际无限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三公司停止侵权;三家公司需要在本判决生效起30天内在360网站的首页及法制日报上公开发表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腾讯经济损失40万元。腾讯表示将把这笔赔偿费用捐给公益慈善基金。
去年底的“3Q大战”中,360诋毁腾讯软件扫描用户硬盘、上传数据,向用户提供所谓“隐私保护器”非法监测腾讯即时通信软件QQ的运行。今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曾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360捏造事实的行为损害了腾讯的竞争优势、构成不正当竞争。
业内专家指出:“长远来看,这次法院的终审判决结果将是国内互联网行业发展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它不仅是对影响到数以亿计互联网用户的‘3Q大战’的终审定论,也为不正当竞争提供了一个标准和判例。”360在2010年还分别被百度起诉将其工具栏和地址栏两款正常软件定义为“恶评插件”并建议用户卸载,被金山软件起诉对金山网盾商品信誉诋毁及强行卸载,并都以败诉告终。
事实上,工信部已在7月份公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四条指明互联网公司的从业原则:“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指出,规范行业和市场秩序是政府保护用户的根本抓手,《管理规定》的出台有助于避免“3Q大战”的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来源:解放日报 马海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