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法治观察 | 阅读:13490 | 评论:1 | 最新评论:2010/9/12 9:20:46 By admin
据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8日审议通过了人民调解法,这部将在及时妥善解决民间纠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加重要作用的法律,突出了调解优先、强化保障制度等特点。人民调解法将于明年起施行。
法律明确,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法律还明确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这部法律明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不得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法律还明确,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的权利。法律明确,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来源:解放日报